返回第十四章 我本无意惹尘埃(1 / 1)玉眼珠首页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个狼狈的有些滑稽的男人居然是了不得的金融家,还是世代传承,家里的祖宗早在嘉靖道光年间就开始耍钱了,后来她还听说了一个关于他家的传闻,当年老祖宗在东印度公司混的风生水起,(英国)国会一直想要限制这个国际大鳄的权利,防止其自成一国,合纵连横,分化瓦解,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但核心人物都是要钱不要命的英雄好汉,岂会被朝廷收买?据说这位祖宗曾被授予爵士爵位,当然不是白给,要以他手中的公司股份去换,那老爷子二话不说,直接表示,爵士不要了,股份一份都不能让。他家原本是大英帝国的子民,这下得罪了国会,索性跑到美洲大陆逍遥自在。    其实那天那个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给她的印象说不上坏,反而觉得这个人说话有趣,世故老练,设想周到,如果作为熟人或者普通朋友,其实还是不错的,再说,那天刚被劫了,无论怎样别人都不会苛责受害者。她其实有些失望,彼此的交谈光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涉及不到资金合作方面,转念一想,哪有这么急的,也不见得这个人就有能力合作。她拿着那个人给她的名片塞进书包里,天太黑,也不方便看仔细。此后她渐渐淡忘了这个人和那天晚上惊险刺激的搏斗,连那张名片都忘记拿出来,在书包里面被揉搓的皱巴巴的。    有一天,平静的校园里突然停了一辆比一般轿车长很多的怪车(加长林肯,宋司南不认识),惹得一大群学生围观,她本来最不喜欢瞧热闹,却被组里的同学硬拉出去,可能男人对于车的热爱女人永远不能理解,还觉得把好好的车弄的那么长全毁了。远远的看见一个人,背对着她点头哈腰的派发什么,好像是玫瑰花,这倒是新鲜,当时街头早已经出现发传单,免费小赠品等促销活动,但是跑到学校里明目张胆的发玫瑰花的还没见过,宋司南心想这要是在自己上学堂的时候,现在早就有人把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叉走了,哗众取宠。    等她无意中转到正面,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上回是天黑,加上对方刚被劫匪揍了,很难看出平时的样子),但还是照样走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结果令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的飞奔过来,西装上衣都被风兜起来,嗖一下窜到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旁边的同学差点就要跟这位不正经的大叔理论起来,那个人把手里剩的花一股脑都塞到她手里,还掉了好几朵,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跟要发表演说似的,指着宋司南兴高采烈的介绍,“这就是那天旁晚,从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解救我的功夫女(侠)!”。这下众人关注的焦点一下子从发玫瑰花的怪人转移到宋司南身上。一声叫好的口哨响起,无数声跟随,掌声此起彼伏,终于引起了校警的注意,以为  是什么演讲造成了骚乱。宋司南觉得这个男的不去茶楼里说书真是屈才了,他滔滔不绝,绘声绘色的描述那晚惊心动魄,千钧一发的刺激场面,其实真实情况前后只有几分钟而已,丝毫不提自己的狼狈和窝囊,宋司南已经知道了这为大叔是谁,心里暗暗苦笑,为什么没看出来是这么不正经的人呢?她忽然觉得奇怪,自己根本没有告诉他在哪里上学。    校警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呼哧呼哧的跑过来,那个男人丝毫不乱,反而从容上前掏出名片自我介绍,之后拉着校警走出人群几步远,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是贿赂了什么,当胖校警转过身来时已经是满面春风,不光如此,他还走进人群,大声挥舞着胳膊宣布,那个男人为了感谢本校学生的义举,今晚在学校附近的酒吧开爬梯,来者全免费,低下传出比之前热烈十倍的叫好声和掌声。宋司南心想,这人可丢大了。她连那个人叫什么都不知道,书包也没在身边,本来她印象中救的是个圆滑老成的中年人,怎么变成这样了,难道这人白天一个样,天黑一个样吗?    晚上,出于礼貌她还是去了那家名为“提前庆祝”的酒吧,这是她第一次去这种地方,很不喜欢乱哄哄的嘈杂和乌烟瘴气的环境,但她的同学显然不那么认为。酒吧的消费对于学生而言还是比较贵的,平时只有特别高兴的场合才回去潇洒,今天有人请客,岂有错过之理?不但是学生,宋司南惊讶的发现物理系的院长居然也驾临了,还有几个熟悉的教授,总之这一整天她都应接不暇,虽说不是没见过大场面,两边人马一下子全掏出家伙要玩命的场合是家常便饭,可这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跟演电影似的,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她甚至看见德高望重的院长对那个怪人颇为恭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他是黑道人物?    同学们把她重重围住,要她表演功夫,她在这么多人面前根本做不来,也不想惹人注意,说实话今天这个人的一系列举动已经给她造成很大困扰了,如果时间能后退的话,她那天会选择袖手旁观。那个男的倒好,似乎是个人来疯,很有表演欲望,他跳到人群中央,动作夸张的模仿那天的武打动作,还有好事者在一边跟着做,场面火爆而尴尬,最后她借口喝酒不舒服要回去休息才算逃脱。她一边往家赶一边回头看有没有追过来,心里不住的吐槽,这个酒吧的名字起的有学问啊,提前庆祝,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庆祝的。    本以为昨天闹了一天也就可以了,她在实验室里专注的盯着色谱柱,旁边那位当初解释项目名字的高年级组员悄悄跟她问,她知不知道昨天的那个人是谁。她心想,得,昨晚上回去就睡了,还是没看那张名片,索性把它从书包的角落了掏出来,递了过去。那个高年级学生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如同看见水不用电离就分解成氢气氧气一样惊讶。她问他怎么回事,那个人摇摇头说,太难以置信了,丽贝卡(宋司南的英文名),这么说吧,他的钱可以资助成千上万个我们这样的研究项目。宋司南还真在心里算了一下,她们的项目不是小打小闹,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能达到数十万美金的项目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君不见后世的教授们为了几万,十几万的预算写半英尺的计划书还通不过。    那个人又说,报纸上隔三差五报道这个人有关的事,毕竟生意做得太大了,给人的感觉是,这个人对金钱极度敏感,一丝不苟,就像交易所那些精神紧绷的交易员一样,像一个从不出错的机器人,可昨天那个人居然表现的像个喜剧演员一样,这简直不可思议。她摆摆手,也许是同名呢,这可不奇怪。那个高年级学生指着名片上的头衔说,错不了的,就是他,利维。费里曼。他还跟她说,利维这个名字是个典型的犹太人名字,费里曼家里世代从事金融业,而利维是这一代中最优秀的继承人,年纪轻轻就并购了好几家巨型企业,吃下大块资产不说,还有改头换面把他们重组再上市,又狂捞了一笔,当然这还是他刚出道时的小手笔。    宋司南听着介绍,脑子里浮现起莎翁著作里那个典型的守财奴,夏洛克,然后那个怪男人的鹰钩鼻子和头脑里的想象重合了,她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个样子。那个高年级学生最后欲言又止,还是忍不住提醒她,利维来学校撒玫瑰花没那么简单,叫她小心。她惊讶极了,但还是感谢那人的提醒,他说的不无道理,可是从心理上,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不到二十的女学生而是人到中年的妇女,也从来没想到过会引起别人那方面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