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顾笙要去老宅吃饭,经过几天的思考,她已经决定再次给顾老爷子提和薛博宇退婚的是情感,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决定要带一个“男朋友”去,如果爷爷知道她有了男朋友总不好再逼迫她和薛博宇在一起。
昨晚,她已经和流云说好了,要他今天假扮一天她男朋友,其实她心理期望的是,陆晨书陪去,但一想,陆晨书那一副上天入地,唯我独尊的冷傲派头还是算了吧。
再说陆晨书也不会同意,万一到她爷爷面前,来一句:“见到本王为何不跪?”还不把她爷爷气死?
她爷爷肯定把陆晨书当成神经病,说不定还会怀疑她的精神也有问题,会和神经病在一起。
流云长相在现代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颜值,性格还好,痞帅痞帅的,不向追风,随他主子的性子,冷的像冰渣子,难沟通。
顾笙精心打扮一番,还冲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下楼,竟然没有见到流云,以为他还没起床,就敲了敲他的门,他和追风两人都是睡在楼下的客房。
敲了半天没人应,顾笙又敲了敲隔壁的追风房间。
“别敲了,本王吩咐他们去做事了。”
陆晨书一身笔挺的西装,长发不知何时竟然剪掉,变成寸寸的短发。
顾笙:“……”
顾笙心里有一瞬间的疑惑,是夜里去理发的么?明明昨晚她睡觉前还见陆晨书一头。比飘柔洗过还柔亮的长发。
“你吩咐他去做事了,他答应我的事情怎么办?”
顾笙差点翻了白眼,轻轻嘀咕了一句:“明明先和我约好的,古人就是不靠谱,吃我的,喝我的,还在我家当大爷,等你们走的时候,我一定让你们连裤衩都带不走。”
谁知,陆晨书耳力极好,将她一个人嘀咕的话都听得清清楚楚,略一思索,就问道:“你要男人裤衩做什么?”
“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