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章 血塔(1 / 2)降神首页

巴恩斯原本不想说。

但这时它忍不住了,就随意的说了。

“有一个叫艾恩的人,哦,你不需要知道它是什么人,这不是个好东西,但漫长的时间,它的手上是有一些好东西。其中有一样,叫血塔。这只七层的小塔,可以从中源源不断的流出高品质的血来,有了这个,对于我们血裔来说,血瘾就不算什么了,我们不用杀人,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食物。那样的宝贝,我真的很想要。”

伊丽莎白想了想:“那是很多年前,麦林联军打败了东方大离国的事,听说当时麦林组织了二十多万大军,在三万或五万大离仆从军的反叛帮助下,消灭了两万左右的大离边军。这一战,打得十分惨烈。麦林虽然胜了,也得到了很多战利品,但巨大的损失,让他们触目惊心,因为害怕大离报仇,他们很快就退走了。好在此后大离国似乎暴发了严重的内乱,所以才没有事了。而当时,这座血塔,就是大离军一个信奉释门的人带出来的一件宝贝。”

巴恩斯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麦林的攻击是因为教廷的圣战,而不管怎么说,艾恩都对教廷比较上心,也不知是运气还是什么,这只血塔到了它的手上。”

伊丽莎白有些不理解了。

“它既然有这个,那为什么……”

巴恩斯眼神幽幽。

“因为同质化。这个血塔虽好,但再好的东西,如果一直吃,那也是受不了的,这一点,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才对。”

伊丽莎白顿时无语。

是的。

对的。

当初。

就是这样。

仔细看看。

伊丽莎白不美丽吗?

她像一个古典女神一样站在那里。

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摆什么姿势。

只要这样,简单的站着。

都不需要什么仪态气质。

她就在那里站着。

都会让无数男人去倾倒。

这就是顶级美女的魅力。

但,即便是她这样顶级的素质美女。

她的前男友,还有之前的喀巴山之王,那个血裔,不也是在把她上手后就无情的抛弃了吗?

如果说前男友也就算了。

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垃圾。

但血裔呢?

那个血裔,得到了她,才几个月,就把她像垃圾一样,关到了这个地窑里。

原因很简单。

就是玩腻了。

因为血裔正常是博闻强记的。

当一个血裔喜欢上你,真的是什么都喜欢。哪怕是你的脚趾,它都想当糖葫芦来吸吮。

可是,真当它对你太熟悉了,对你全身上下了如指掌,知道你身上每一根的汗毛,痣点,你的一切秘密,你的汗腺分部区,你的一切的一切,全部的全部,强大的记忆力会让你在它眼中迅速失去兴趣。

它会毫不犹豫的对你产生了厌烦。

就像正常夫妻要一起生活了一二十年,还有什么情趣。

厌烦,才是最正常的。

所以,那个血塔也是一样。

哪怕它出产的是高品质的血源。

但是,如果,这味道永远是一个模样。

没有人类灵魂的注入,少了那一抹的灵动,早晚会受不了的。

现在。

血塔在艾恩手上就是这样。

它的确能解饿。

但是对艾恩来说却不能解馋了。

不管怎么说。

还是一个活人的血,被你吸到嘴里,那才是无上的美味。

你可以听到它的惨叫,感觉到它的绝望,痛苦,不甘,怨恨,可能还有些别的。

注入了这么多情绪的血,怎么可能是一般高品质能量能比得了的。

就好像医生开出的营养餐。

营养是真有营养,但那个味道让你一直长期吃就有些受不了了。

不过。

伊丽莎白却露出了渴望。

“如果真有,那就好了。”

她当然不想一直这样。

怎么说,伊丽莎白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

她之所以走不了,其实不是巴恩斯不想放她。如果她能证明自己的清醒,巴恩斯绝对不会留她。

但,做不到啊。

伊丽莎白已经和太多同类的女人一起交换血液了。

这是血裔,血奴,在一起减轻血瘾的一种方法。

不然,放纵她们,随便的跑出去吸血。

早晚有人要打过来。

要知道。

这里是喀巴山。

太多的不毛之地。

山下是稀稀拉拉的少数村子。

死一个人都会成为整个村子未来几年内的谈资。

谁敢在这样的村子里随便杀人。

时代不一样了。

即便是血裔,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

可以说,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就是因为忽视了时代变化,才导致如此的。

那个血裔,自以为花,钱买人来吃就好了。

结果被记者这种莫名其妙的生物跑进来调查采访。然后就引发了巴恩斯的到来。

坦白说,原本喀巴山之王是能胜利的。

但是它终究还是太高调了。

它根本不知道气运的作用。

结果,它耗尽了气运,被巴恩斯反杀。

反杀成功的巴恩斯,也是名正言顺,在这里当上了新的喀巴山之王。

不干不行的。

巴恩斯已经成为了血裔。

它回不去了。

就算它一定要走,不是在路上被太阳晒成灰,就是到了教廷里被教廷收起来当狗。也许,有可能连狗都不如。

世人以为教廷是慈祥善良的。

但精通教廷阴暗面的巴恩斯知道,那是多么黑暗残忍。

很简单有道理。

教廷想要培养针对魔物的生物。

就需要比魔物这些怪物更残忍,更变态。

宗教裁判所。

就是这样的组织。

那里的人,接受最严苛的训练。

他们不要私财,禁绝女色,定时,定期,用带铁钩子的鞭子抽打自己,时不时的会在身上绑缠苦修带,让自己时刻处于痛苦之中,来克制红尘的引诱。

这些苦修士,和巴恩斯一样。

都是最冷血无情的杀手。

然而,巴恩斯终究是一个人,一个年轻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他到底被一个女人迷住了。

像巴恩斯这样的人十分可怕。

它们可以。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从前的巴恩斯只知道杀怪物。

但现在巴恩斯自己就是怪物了,它不得不给自己一个新的目标。

那就是救赎。

让身陷苦难的人得救。

所以他才在于此。

他不是想要在这里当什么狗尸比的喀巴山之王,而是想,也许,可能,大概,有没有一个机会,把这里受苦的人,救了。

如果有人知道他的这些心理,一定会和他说。

你还年轻,有这些想法是对的。

但总有一天,你老了,孤独了,寂寞了,你身边的人,会一个接一个的减少,沉沦,甚至堕落。

你什么也救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到了那时,你就会明白,什么渴望都是假的。

一个人,给自己找到的,哪怕是一丝丝的快乐,都是弥足珍贵的。

因为一个人,哪怕是血裔。

最多能做的,其实就是对自己好点。

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不要去想什么理想,责任,努力,帮助之类虚无缥缈的东西。

那些东西,根本毫无意义。

你不需要它们。

正如你从来也没得到过它们。

这些话。

不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