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三章 番外 初恋1(1 / 2)成了爱豆助理怎么破!首页

十二岁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男女有别,好像比现在的小孩懂的要晚那么一些。

在此之前,和男孩一起疯闹玩耍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用来区分同伴的只是成绩的优异度,是否有共同爱好而已。无关外貌,无关性别。

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到大我都会经常转学。四年级的时候搬家来到A市,转入了离住所很近的公立小学,四年二班。

到五年级结束之前,我都过的非常逍遥自在。每天日常欺负一下找事儿的同桌,课余时间睡睡觉,看看报。

直到六年级开学,我情窦初开。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他是学校的大队委,班里最出色的一个男生。

那天,在我领完新书后,平时关系不错的女生们拉着我和她们一起在操场玩抓人游戏。我后退时不小心撞在了他怀里,被他扶住了。

我转身道歉,看到他皱着好看的眉,勉强地说着没关系。那一瞬间,我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感觉心脏都要失控了。

大概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变得和从前不太一样了,变得有些,奇怪了。

自那以后,被拖堂到所剩无几的课间时光,我不再忙着和同桌在教室追逐打闹。开始迷恋上一个人安静地呆在角落,偷偷伏在桌下看言情小说。怕被人看见,小心翼翼,遮遮掩掩。

我好像一直都特别喜欢阅读,从幼稚园能识字开始。大家熟知的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一篇大概要算《海的女儿》了。

尽管那会儿还忙着和园里的小朋友抢软糖,并不懂得美人鱼的爱情,可看到小美人鱼跳到海里,变成阳光下闪烁的泡沫……我还是忍不住趴在被窝里,难受的偷偷抹了一晚上眼泪。

再后来,上了小学,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起来,带着拼音注释的图画童话书,不再能满足我的阅读欲望。

我开始翻阅一些中外名著,虽然也是一知半解,但兴趣不减。好像各种类别的文学作品,我都能看的津津有味。我觉得书的味道也很好闻,那会儿还想着长大了一定要开一家书店,天天闻。

所以一到放假,我就喜欢泡在书店里,找一本店员允许翻看的书,坐在小凳子上呆一下午。小时候很容易满足,所以感觉特别幸福。

除了,当时一直被老师家长视为禁书的青春文学。五年级的时候,前排的女生被班主任逮到上课偷看小说,明晓溪的《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班主任念出书名后鄙夷的眼神,以及同学的哄笑声,还有她涨的通红的脸,都提醒着我,言情小说不属于我们这个年纪。作为模范生,那是不能触碰禁忌。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会学着老师的口吻教育“误入歧途”的自己:“学生要以学习为己任,不要把心思用在其他地方。”可惜,我阻止不了当时满心满脑都是他的自己。

人总会变,小时候不认同的,可能长大后会很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