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素芸的帮助下,沈清欢结识了不少京城贵女,富商千金,顺带还收了几个姑娘的订金。
风头正盛的她,全然没有注意到角落里一双恶毒的眼睛,正一瞬不瞬的盯着她。
“你过来。”
垂头行走的婢女听见声音,抬头便看见宋绍华,连忙快步过去,福身见礼。
“奴婢见过郡主,不知郡主有何吩咐?”
“替本郡主办件事。”
话落,宋绍华将头上一支黄金打造的珠钗塞进婢女手中。
沉甸甸,金灿灿的首饰,亮瞎了婢女的眼睛。
婢女努力压下上翘的嘴角,“请郡主吩咐。”
宋绍华俯身,指着不远处的沈清欢,将一小包东西塞进她手里。
“知道怎么做了吗?”
“奴婢……”
婢女低头盯着自己两只手,一轻一重,就想两个小人在她心里极限拉扯。
这支发簪重量至少五十两,足够为自己赎身。
可这包小东西要是让人发现,自己恐怕小命不保。
“不想现在就死,最好按本郡主的吩咐去做。”宋绍华微眯着眼睛,锋锐的目光洞悉婢女的内心。
婢女脸色苍白,默默将发簪揣进怀里。
“奴婢这就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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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里,沈清欢终于能歇口气,望着罗素芸道:“今天谢谢你,介绍不少夫人小姐给我认识。”
“谢什么,往后咱们都是一家人。”
罗素芸是万万没想到表哥喜欢的人居然是沈清欢。
看见她跟舅母站在一块,她都以为自己眼花了。
“对了,青莲姐姐也在京城,你们见过吗?”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