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靓所在的公司终于成功拿下了恐龙展览项目。身为办公室主任的她,参与了合同的签约仪式。签约一结束,她便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非凡。
非凡常光顾方靓公司旗下的酒店,与公司的魏总私交甚笃。得知项目落地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邀请魏总共进晚餐。席间,非凡坦诚地告知魏总,自己已经从报社离职,成立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希望能参与到恐龙展览项目中来。
魏总欣然答应。见到非凡和方靓时,他半开玩笑地埋怨方靓“假公济私”,随后便与非凡认真地谈起了合作事宜。
经过一番商讨,魏总同意合作,允许将“长沙大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列为承办单位之一,并授予其展览场内玩具的独家销售权,但前提是非凡的公司需承担一半的场地租金。此次恐龙展览定在2003年国庆七天长假期间,在长沙烈士公园举办,场地租金共计 10 万元,魏总希望非凡的公司承担 5 万元。
然而,非凡的公司刚刚成立,自己确实没钱,而且他对这类展览毫无经验,对于场内玩具的销售情况也心里没底。思前想后,非凡只愿意出资 2 万元,并且还在心里盘算着找谁去借钱。
见此情形,魏总便只给了非凡玩具销售权,而非独家销售权,这意味着还可以允许其他公司进场销售玩具。
非凡心里琢磨着,这玩具生意难道真能好到哪里去?他觉得无所谓,估计即便不是独家销售,也不会有多少公司对这个感兴趣。
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非凡打算邀请小龚一同参与。小龚是非凡在报社当记者时结识的朋友,他是一家知名领带品牌长沙地区的销售经理。这小伙子为人实在,做事踏实,与非凡关系极为要好。方靓出现后,自然而然地和小龚的爱人也成了闺蜜,两人时常一起逛街,无话不谈。
方靓得知非凡的想法后,主动表示这件事不用非凡操心,她去和小龚的爱人谈。没想到,方靓与小龚爱人谈成的结果是:小龚他们出资 2 万元,参与恐龙展览场内玩具的销售。原来,方靓跟小龚的爱人说进场费是 4 万元,两家各出 2 万元。
非凡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和小龚两口子关系这么好,他们又如此信任自己。但仔细想想,方靓是学营销专业的,商业中赚取差价本就是常规操作,俗话说“无商不奸”嘛!从商业角度来看,她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随后,非凡和小龚前往长沙下河街批发市场挑选玩具,自然是恐龙玩具。市场上仅有两个商家批发恐龙玩具,种类却颇为丰富。他们每种玩具各买了一个回去作为样品,根据进价来制定售价。
同时,他们还询问了两位老板货物的总量以及能否及时供货。两位老板都拍着胸脯保证:“要多少有多少!就算没货了,白天打电话到广州发货,第二天保证能收到。”
小龚和方靓都是专业人士,经过一番考量,他们最终确定了售价:批发价 5 元的玩具,卖价定为 20 元;批发价 10 元的,卖 48 元;批发价 20 元的电动玩具,一般的80 元一个,卖相较好的则卖 100 元一个。
非凡有些担心这个定价过于“暴利”,但小龚和方靓一致认为,这是一次性买卖,无需考虑回头客,而且展览场内营造的氛围肯定能带动销售。
方靓还说道:“不这样定价,4 万元的本钱怎么收得回来!”小龚在一旁附和,认可方靓的说法。这位一向精明、在商场打拼多年的小龚,此刻还没意识到自己被这小姑娘“算计”了,还在帮她说话呢。
魏总所在的公司毕竟是国有公司,财大气粗,在广告宣传上投入很大,铺天盖地的宣传使得恐龙展览成为了国庆长假期间市民翘首以盼的重大游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