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蒙率军离开多诺米城后,前往距离这里将近三百公里的山脉进行支援。
在这里,双方一共集结了三十万士兵,厮杀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埃蒙要做的事情非常简单,阻截对方的援军。
只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他只有这七千多的士卒,在不知道对方援军有多少人,是什么级别的军队的情况下,想要阻截对方,难度可以说是高到过分了。
这是罗拉六世直接下达的命令。
对此,埃蒙有了一些想法。
罗拉六世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一是迷信预言,觉得只要派埃蒙过来,就一定可以成功。
但在埃蒙看来,这个可能性并不大,预言说的又不是埃蒙百战百胜,要是真的如此,之前的加弗洛伊侯爵就不应该会失败。
所以比起是想要帮助他获得功勋或者影响战场。
埃蒙更倾向于罗拉六世是想要限制他。
埃蒙冒头的速度太快了,这种速度让很多人感觉到不安。
一个终将能成长起来的大贵族,这是当权者们最头疼的事情。
拉拢要讲究方法,排挤也要讲究方法。
罗拉六世想要让他在此次战争中的功勋,停在夺下多诺米城。
遏制他的成长速度,从而获得更多谋划和布局的时间。
对于这种限制,埃蒙虽说有些不爽,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
意外攻打下多诺米城,这份功勋已经足够大了,战争结束之后,就算没能晋升为伯爵,但凭着这份功勋,多要一些地盘总是能做到的。
在埃蒙眼里,爵位没有地盘有用。
他手里面的领地,脏城和休伊特领都没有什么发展前景,他急需一个可以开展各种贸易的城市。
说到发展,绕回现在还空缺的未婚妻位置上。
埃蒙觉得丽兹其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选。
加弗洛伊侯爵是主战派,但是在王室和贵族之间处于一个基本中立的状态,并没有过于明显的立场。
丽兹掌握着鲁博尔商会的一部分,就算战争结束,新的会长上来了,丽兹最多也就是让渡出去部分的权利,她在商会的地位还是会得以保留。
只要有身份,剩下的就简单了,大不了想个办法弄死会长,重新选举一下。
虽说很多贵族看不起商人,但丽兹毕竟还有贵族的身份,真的联姻了,身份上没问题,埃蒙以后还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但要是说缺点也不是没有。
鲁博尔商会天然和王室组建的卡罗尔商会处于对立面,所以和王室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矛盾。
其次,丽兹这个人太聪明了,聪明到除了生意上的事情,埃蒙不想再和她有任何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