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健坐在地上,看着茶几上的书本,怎么他离开一夜两天,她都不对他“如隔三秋”呢?还不如这书本,她每天都会翻看,重要的地方还划线标注。
人都说小别胜新婚,新婚之后,他们是有过无数小别的,那都是他一手制造的,再见她时也快乐,但究竟也没有什么胜新婚的。如今,他总算知道了:时常想起她,猜她在家干什么呢?愿意牵着她散步,大冬天也不觉得冷寂。入目所有景物都变得美丽。眼睛不自觉地围着她转:她专心读书的时候,她和他玩笑嬉闹的时候,她揽镜梳妆的时候,她凭窗远眺的时候……这酸腐的爱情!他有时看得太出神,恍然发觉后便会嘲弄地调开头去,却连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在嘲弄什么。
如隔三秋?他忍痛豁出一天制造的小别,在她那里什么都不是!
她不在乎他。
她很贤惠,很会照顾人,结婚以后,他的衣服鞋子领带袜子内衣全都由她管了,开始的时候他不习惯,专和她做对,后来却很喜欢,喜欢她给他搭配衣服,喜欢她为他打好领带站在他面前歪着脑袋欣赏的样子。
可是,他总觉得少点什么,就好像——她一点儿都不喜欢和他住在这里,但却不说,只用最大的忍耐来迁就他。就好像——和他出门应酬的时候,她会刻意打扮得成熟端庄,营造一种和他般配的模样,实际她并不喜欢那样的装束。
她满足了他所有堂皇的或者荒唐的要求,把每一个细节都照顾到了,却是不爱他的。他们之间有一种隔阂是三年多来都没能跨过的,他从前没注意,现在却感到了。
那是一种随时可以抽离的态度。
她一点都不关心他干什么,他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她的生活里有他没他都一样,她既不会想他,也不会吃醋,甚至连问都不问一下这两天时间他干什么去了,亏他还费力躲起来想让她想他呢!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他低头瞧着书,居然还真有这话,老子《道德经》十四章,他撇撇嘴,跟进厨房,他看他就是搏之不得!
“你的眼神活像一只饥饿的狼呢,周伟健先生,是谁把你饿成这个样子的?”冰云转向身后的人:“难道你出差地的所有饭店都关门了吗?”
出差?看来这个谎撒得不好。“你背后长眼睛啦?我要是狼就先把你吃掉,臭兔子精!”他扑到她脖子上,咬着她颈后的软肉,心里很想问问她:两天没见,她都不想他吗?可是问不出口。也许撒谎即使是出于爱恋,也没法子那么理所当然。
冰云被伟健搂着,越发觉得这粘腻是一个男人出轨之后的心虚,心里十分不舒服,却不得不当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兔子精的魅力可不如狐狸精。狼,请你把我的情人叼过来,我要和他死在一起。”就听身后的人扑哧一下笑了,脸贴着她耳边,低声叹气道:
“我真要怀疑,你和情人热恋三年之后,还会回到这里吗。”
她扭头看着说话的人,真搞不懂一个刚开过小差的男人凭什么还这样跑回来叹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