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暮思考了一会儿才应声“是莫子风。”
莫子风?这个家伙如今也当了地方执事?还不错嘛,余年心想着,莫子风这个家伙也是青衣卫的元老了,刚来那会儿年轻气盛好战,脾气还不怎么好,一直到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每天只会擦刀,再也不天天找人打架切磋了,甚至连脏话都不再说过了。
后来考虑到他可能是在京城经历了什么,于是温珉特地把他调到了万州当了青衣卫分部的执事,如今算算年头,也有三四年之久了。
思索了一会之后,余年拿出一分文书交给乔暮“嗯,你们两个即日出发万州,和莫子风配合调查血魔一案,记住是调查,打架的事先丢给江湖帮派,我们负责收尾就好了,不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听到这个消息,陆离一半是高兴,因为终于可以走进真正的江湖了,而且一接手就是这么大的案子。另一半是有些纠结,按余年这话来说,他是不跟过来了?一想到这个似乎有些不习惯,问了句“那你是留在长安了?”
余年乐了,这小子是舍不得自己呢还是习惯了自己在他身边当领头羊呢?大笑“哟哟哟,你这是不舍得本军师?”
好吧,果然问这个问题很白痴,只会被余年损,没有说话就和乔暮出去准备出发万州所需要的行李了。这次余年可不止派了一个掌旗和一个小青衣,事实上当晚接手这个案子他就先派了一个小队的小黑先出发了。
吩咐完自己必须做的事之后,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没吃早餐和午饭,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就起身又往王婆的小店走去。
青衣卫有风呼扯紧,一男一女。自古以来女性的低位一直低微,哪怕是如今的安定年间也是如此,名门女子一般不得随意出门,否则会被视为或者被人说是不知检点等。女性一向被人以柔弱看待,他们认为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不需要在外边奔波。
女性的低位也一直未能被正视。而在每个朝代,总有那么几个巾帼不须眉的女子让人所敬仰。且不说江湖中有哪几位出色自强的女子,就单说京城青衣卫就有两名。
一名便是青衣卫掌旗乔暮,祖上三代都乃士卒,而到了乔暮这一代却只有乔暮一独女,可她却义不容辞的代替了已战死沙场的父亲披甲上阵,立下了赫赫战功,本能任职小将军一职,后来因为右手负伤不便,就推辞了这个任命,加入了青衣卫。
还有一人便是风呼扯紧中的扯紧沈译,虽说她不是军伍出身,可作为一名猎手,她在京城乃至整个中原的名头都十分之大,以一女子之身七岁便能于老林野狼搏斗,十岁就生擒过盘山猛虎,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青衣卫,更是名声大噪。
沈译有个习惯就是时不时的会出去打个猎,每次都能把随行的马匹满载而归,自己调了些需要的胜利品,其它的总一并送给一些苦难百姓,所以她的名望在京城可算是大善人。
今个牵着马儿回城,将自己的一些猎物分发给围观过来的百姓之后,准备去王婆店里歇息一下,顺便送只麂子给王婆补补。沈译这次捕捉到的这只麂子可真是够大的,足足有五十来斤,心想着足够王婆吃上好些日子了。
将马儿悬在店外,单手就扛起了这麂子往店里走,第一眼就瞧见了店内格外醒目一脸的无赖相的余年正毫无形象的坐在店里扣着脚丫子。让沈译瞬间又一种想扭头回家的想法,看来今天是时运不济啊,出门居然 一秒记住域名m.3qdu.com
遇到这么个煞星。
余年也瞧见了沈译,大喜,这主可是王婆店里的土豪主顾,救赎她最有钱了,蹭蹭蹭的三步并作两步走向沈译面前一把就扶住了她,在这个世道这种动作男女授受不亲,会遭人说闲话的,可是谁敢说余年的闲话?
稳重的扶住沈译并且庄重严肃的开口“二弟!你可算来了!”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一向是余年的标志性特点,招呼也打了,礼貌也给足了,下一秒果然还是这样的…
余年转脸就向王婆吼了一句“王婆!你藏的那两壶百年女儿红是时候该拿出来了!今天是个好日子!咱得和我二弟喝上几口,不吐的你这里像屎一样绝对不回去!”
王婆店里有两壶上好的女儿红谁人不知,谁人不惦记,就属余年最馋,王婆天天看见他就得跟防贼一样,这可是上好的女儿红,王婆那死鬼老头的一商人朋友特地从外地带给她的,宝贵得很。
闻言,沈译的脸立刻黑了三分,余光瞥见王婆婆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沈译无奈地摆了摆手示意她去取酒来,看来今天刚收获的鹿角迷香就要这么搭进去了,她心想双手扶额,沈译透过指缝看见余年那一脸欠儿欠儿的表情,在心里默默地将他碎尸万段了一千次。
她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放下手上的东西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饮尽,沈译抹了抹嘴角说道“提前声明,我的酒量可不好,估计你得一个人喝了”
少顷,王婆端着那坛宝贝女儿红走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沈译他们所坐的漆木桌,冲着余年没好气地说道“哝,喝吧”
沈译看了看王婆婆一副死了全家的哭丧脸,出声安慰道“婆婆,你别难过,我刚打来一副上好的鹿角,还有地上这只麂子,怎么着也值个几百两雪花银,一会儿我给你把鹿角也拿来,权当赔你的酒钱”
王婆先行谢过的点了点头,也没跟沈译客气,如今都把沈译当自家闺孙女了,而沈译也是如此把王婆当了半个奶奶,只能感叹世道不公,竟然让余年这妖孽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