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就这么解散,当初说好做一辈子,没想到就因为一个女人…“
男人的感情就是简单,混熟了之后搞几瓶啤酒两盘花生米,酒一上头,两人就开始掏心掏肺。
原来老樊以前也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玩过乐队,乐队在业内还算小有名气,他是主音吉他手,对于以前的老樊来说,这支乐队是他想要一生坚持的信仰。
据他讲述,当时的他意气风发,被业内和粉丝称为天才乐手,意气风发的人自然招蜂引蝶,乐队主唱经常带着女朋友一起排练,女朋友居然看上了老樊,老樊保持克制,主唱虽然也没说别的,但心里难免留下芥蒂,和女朋友分手之后越来越消极排练,对乐队也越来越不关心。
这个时候,乐队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消极怠工的乐队肯定要被时代浪潮所淘汰,粉丝越来越少,乐队的演出再也没法支撑他们的生活,这样一来二去,乐队就解散了,其他人各奔东西,主唱选择签约其他公司单飞,老樊留在城里当起了吉他老师,而当时那个女孩子呢,兴许早已经喜欢上了其他人远走高飞了。
“这一切都怪我太迷人啊。“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他也明白他和乐队那一批人不一定称得上是兄弟,早已经慢慢释怀了。
“你确定不是因为没粉丝而解散的?“
“臭小子,你不信我?“
“不信,你照照镜子你自己也不信,很难有人信吧?”
两人插科打诨,已经像多年的老朋友。
“不过小铭啊,音乐这条路实在太难了,你的吉他天赋不错,偶尔弹给我听的那些歌也挺好,想出名要趁早,不要等年纪大了,就像我这样,我实在没有力气再考虑梦想了。”老樊突然感叹到。
“嗯,我会考虑的。樊哥,我差不多该走了。”
“走走走,赶紧滚。”
陆铭收拾收拾东西,也没打算叫计程车,他想散散心,散散步。现在是晚上九点多,整个城市依然还是灯红酒绿。看着漫天霓虹,他又想起了老樊说的话。
他是想去参加选秀,他是想出名,可是当他看见系统里对他硬唱功的评价数值是59,他就心虚了。
他没有自信!前世的陆铭由于声带的缺陷,根本不敢在人前唱歌,他怕别人嘲笑,怕别人说他唱歌难听,陆铭穿越了,也把自卑带到这个世界。
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在别人面前唱过歌,以他的现在想法,估计是要把技术练到满级,自己觉得自己厉害了,才敢走出心门。
“挨丢。”
陆铭想事情想得太入迷,一头就撞在电线杆上。
“这刘海也太长了。”陆铭拽着自己的头发嘀嘀咕咕。
刘海心想关我啥事啊,明明是你自己呆。
“去剪个头发吧。”
陆铭一边发呆一边走路,漫无目的,已经走到了城乡结合部,他也没那么娇惯,随便找一家理发店就行了。
他边走边看,终于走到一家理发店。
“老板,理发!“
“老板,给我做个头发,我明天要参加比赛了!“